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加快劳务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分账制管理(以下简称“两制”)工作在全区落地,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宝安区人力资源局日前开展了全区建筑工地劳务工实名制和分账制落实情况大检查,全面规范建设项目劳务人员实名管理和工资支付管理,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据悉,此次劳务工实名制检查内容包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门禁设备、实名制考勤、用工台账、与“两制”信息管理系统对接等情况。工人工资分账制检查内容为:工人工资分账管理、签订账户共管协议、工资支付等情况。对落实实名制管理工作不符合要求的,区住建局将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项目责令停工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罚。对未实行用工实名管理、工资支付专户管理等制度的,由区人力资源局依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未建立、保存相关台账,或者伪造相关台账的,由人力资源局依据《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